太阴证睑废(重症肌无力眼肌型) 《范中林六经辨证医案》

太阴证睑废(重症肌无力眼肌型)

文××,女,6岁。卫生部职工之女。

【病史】1976年1月20日晚,家长突然发现患儿眼缝缩小,眯眼斜视。旋即右眼胞下垂,无力睁开,复视。1976年2月,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肌注“新斯的明”试验,呈阳性反应,诊为“重症肌无力(眼肌型)”,待查。同年3月28日,北京同仁医院确诊为眼睑“重症肌无力”。1977年3月29日,转××医院.中医诊治一年。虽曾短暂开大睑裂,但上胞重新下垂后,反复治疗无效。1978年5月10日来诊,按太阴证睑废论治,三月基本治愈,现已巩固一年余。

【初诊】右眼睑下垂而肿,视物困难,复视,午后尤重。面色微黄,乏力。舌质润红而暗;苔白灰黄、根部厚腻浊密布。此系脾湿之邪,蕴积已久,表实未解,上窜眼胞所致。证属足太阴睑废,法宜开闭除湿,宗仲景甘草麻黄汤方意主之。

处方

麻黄3克 法夏12克 甘草6克 三剂

【辨证】眼睑属脾。脾主肌肉四肢,不仅专司运化水谷之精微,且-仃传导水湿之功用。患儿面黄乏力,乃脾困之象。更以舌象分析,苔虽白黄粘腻,但质淡湿润,显系表实未解,寒邪久闭;脾湿之邪,蕴积益深。眼睑既属于脾,今水湿之邪不得外泄,而循经上窜于眼睑,以致眼睑肿垂,无力开裂,故属足太阴之证。

《金匮要略》云:“里水……甘草麻黄汤亦主之”。吴谦等按:里水之“里”字,当是“皮”字。其意乃皮水表实无热者,则当用此发其汗,使水从皮毛而去。今本其意而变通其法:以麻黄之辛温,开诸闭,驱水邪;半夏性燥而去湿,脾胃得之而健;甘草味甘,火土之色,补太阴大有奇功;配麻黄,更有通利寒湿之效,麻黄、半夏、甘草配伍,辛甘化阳,阳盛则湿消;甘草麻黄,化湿而不伤元气。

上方服三剂后,眼皮稍可活动。原方加桂枝,温通经脉,辛以散邪;配杏仁,疏理肺窍,入手太阴以利水之上源。再服一剂,患儿眼睑开裂稍大,后随证加减。

6月初,患儿曾有一整日可略微睁开右眼睑。苔浊腻始退,脾湿稍减。原方损益续服十二剂。

【二诊】舌质转淡红,白腻苔续减。湿浊内困已有消退之象,惟眼睑变化无进展。改服自制“针砂散”,加强疗效(后又以甘草麻黄汤加减配合服)。

处方

“针砂散”方每味10克,共研细末。第一周,每日晨空腹眼一次,每次2克 ;一周后,三天服一次,每次2克,共服三周。

【三诊】舌质淡红,白腻苔大有减退。脾湿渐化,脉络始通,眼睑开合较前自如。但余邪未尽,应益土行水。本苓桂术甘并小半夏汤方意主之。

处方

茯苓15克 桂枝6克 白术12克 法夏12克 苍术9克 大腹皮9克 十剂

【四诊】病情大有好转,原患眼午后较重,近日晚间观察,双目基本一致。舌质已正常,白厚腻苔已退。患眼睑稍厚,开裂较正常眼略小。病虽向愈,参之舌象等,尚属脾湿之邪未尽解,输化功能仍嫌不足。亟应抓住转机,健脾化湿,理气和中,助其运化之力,上方加减续服十五剂。

【五诊】1978年8月初,“睑废”基本治愈,视物已正常。惟眼胞仍稍厚,乃脾虚兼湿之象。以五苓散利水健脾,再除余邪。

处方

猪苓10克 茯苓15克 泽泻10克 白术12克 桂枝6克 五加皮10克 三剂

其后,曾间服上方汤剂;或服剩余之针砂散(有时间隔二、三周服一次)。

1979年3月8日,患儿再赴同仁医院复查:未见异常,为重症肌无力恢复期。1979年7月18日访问家长,患者眼睑恢复良好。

【按语】现代医学所称重症肌无力,是以骨骼肌无力为特征的一种神经肌肉间传递功能障碍性疾病。

相当于中医之上胞下垂,因其难治难愈,又名“睑废”。

目为五官之一,“五脏六腑之精气,皆上注于目”。十二经脉,亦均与眼部密切关联。眼病虽为局部疾患,多由内脏病变而引起,内服药则重于整体考虑。大体说来,此证可分为先天与后天两大类:先天性患者,往往因发育不全而形成,常发于双眼;后天性多由于脾弱气虚,脉络失和等所致,常发于一目。本病例,当属后者。

本例睑废,以六经辨证应属太阴证。太阴者,土也。在脏为脾,在气为湿。寒邪侵入太阴与湿相搏,于是寒湿阻滞经络,精微物质不得上呈,眼睑失养,以致上胞肿垂,无力开合。寒湿内困于阴土难以消除之际,仅用补中益气,升阳举陷之常规方药,不能除其寒湿之邪,故效果不显;应散寒除湿以祛邪,脾阳得伸,运化复常,精微物质得以上呈,此才是治病之本。故遵仲景太阴病亦可以从外而解之变法,“于寒湿中求之”。先投以甘草麻黄汤,促使邪从皮毛速去(现代医学认为,加注麻黄素亦可加强“新斯的明”疗效);并以五苓散除余邪而收功。

上一页:太阴证泄泻(慢性肠炎)
当前页:太阴证睑废(重症肌无力眼肌型)
下一页:太阴少阴证睑废(重症肌无力眼肌型)

范中林六经辨证医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