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月未足欲产过期不产 《医学纲目》

十月未足欲产过期不产

〔《大》〕妇人怀胎,有七月八月而产者,有至九月十月而产者,有经一年二年乃至四年而后产者,各根据后法治。

知母 治十月未足,而痛如欲产,兼治产难及子烦。

知母一味为细末,炼蜜丸如鸡豆大。温酒嚼下,日三服。丸如桐子大,饮下二十丸。

治妊娠月数未足,而似欲产腹痛者。

槐子 蒲黄(等分)

上为末,蜜丸如桐子大。温酒下二十丸。以痛止为度。

又方 蒲黄如枣核大,筛过,以井花水调服。

〔《千》〕日月未足而欲产者,捣菖蒲根汁一二升灌喉中。(本草云∶菖蒲治胎动不安下血。)

〔罗〕治妇过月不产方。

四物汤 香附 桃仁 枳壳 缩砂 紫苏 水煎服,即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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