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一章 损伤后遗症 《中医伤科按摩学》

第十一章 损伤后遗症

原发病损愈合,通过药物或锻炼之后,仍有不同程度的肢体畸形及功能障碍者,即为损伤后遗症。如四肢骨折或关节脱位整复后,遗留的关节僵直,肢体麻木、发凉,筋肉萎缩;腹腔手术以后引起的肠粘连;烧伤后疤痕组织的形成等即属此类。手法对于肢体关节畸形的矫正和功能的恢复,对于粘连与疤痕组织的松解,均可取得较好的治疗效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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