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节 供肝的处理 《临床肝移植》

第三节 供肝的处理

一旦脑死亡诊断明确,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维持血流动力学的稳定和机体的灌注压,以尽量减少对肝脏功能的损害。呼吸道的护理也至关重要,要加强吸痰以预防肺不张和肺炎。

肝脏对低氧十分敏感,要注意维持血压的稳定,收缩压应维持在12kPa(90mmHg)以上,中心静脉压应维持在588-784Pa(6-8cm H2O)以上,,理想的尿量应维持在1ml·kg-1·,h-1以上。必要时可以输注全血、胶体或晶体以补充血循环容量。如果经充分补充循环容量后仍不能维持血压稳定,可以用多巴胺维持,因为小剂量多巴胺可以维持肾动脉和肠系膜动脉的血液灌注。但多巴受用量不应超过10µg·kg-1·min-1,因为高剂量的多巴胺可以引起肝动脉收缩[10]

脑死亡时,由于下丘脑-垂体调节系统被破坏,循环中血管升压素减少,有时可以引起体液的大量丢失和电解质紊乱,影响血液动力学的稳定,必要时可以用血管升压素治疗。

对于脑死亡病人,呼吸维持至关重要。只有有效地维持呼吸,才能保证机体所需的氧和维持机体的酸碱平衡。一般要求动脉氧饱和度维持在95%以上,动脉血氧分压维持在10kPaC以上,PCO2维持在0.6-0.8kPa(4.5-6mmHg)之间,而血pH值则应维持在7.30-7.45之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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