处方药和非处方药 《默克家庭诊疗手册》

处方药和非处方药

依照法律药物分为两类:处方药物及非处方药物。处方药物指那些考虑到医疗安全只能在医疗监护下使用的药物,必须由执业医师出具书面处方(例如内科医生、牙科医生或兽医)。非处方药物指那些不用医疗监护即具相当安全性的药物,可在无处方情况下由药店直接出售。在美国,食品和药品管理局(FDA)是作为决定哪些药物需要处方,哪些药物可在药店直接销售的官方机构。

FDA赞赏在实行多年的处方管理后,药店所售药物有着优异的安全记录。布洛芬(镇痛药)原是处方药物,现可在普通药店购得。通常,药店所售药物每片、每粒胶囊或每剂所含活性成分实际上是小于相应处方药物的含量。

在美国,虽然新药从发明到批准上市需要许多年,但该药的发明人或发现者可拥有该药化学结构专利达17年之久。而且只要专利有效,该药便是发明人拥有的私产。普通药物(非专卖药物)不受专利保护。在药物专利期满后,该药可被所有FDA认可的制造商或药品商冠以普通药名,该药售价也低于作为专卖药物时的售价。

上一页:第5节 药物概述
当前页:处方药和非处方药
下一页:药物命名

默克家庭诊疗手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