药疹 | 《默克家庭诊疗手册》 |
药疹药疹是药物的一种副作用(见第10节)。 药物引起皮疹有几种方式。大多数药疹是药物的过敏反应。第一次(或第二次)服用某一特定药物后,就可能被该药物致敏。以后再接触该药物就可引起过敏反应。常在用药几分钟内,有时在几小时或几天后,出现皮疹。其他过敏症状包括流涕、流泪或哮喘发作,可与皮疹一起出现。 药物也可在没有过敏反应的情况下直接引起皮疹。例如,皮质类固醇(可的松类药物)可引起痤疮、皮肤变薄,抗凝血药可使皮下渗血,出现淤斑。 有些药物使皮肤对日光特别敏感(光过敏)。这类药物包括某些抗抑郁药物、四环素、含磺胺的抗生素、氯噻嗪和某些糖精。服药时没有出现皮疹,暴露于日光后,皮肤潮红、瘙痒,或出现灰蓝色的色素沉着。 药物可引起几乎所有类型的皮疹,其中最主要是荨麻疹(见第169节)、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、多形性红斑、斯-约氏(Stevens-Johnson)综合征和结节性红斑。 【症状】 药疹的严重程度差异很大,从小面积伴丘疹的轻微潮红到全身皮肤剥脱。皮疹可在用药后立即出现(如服用青霉素后,出现风团),或经过几小时或几天后才出现。很少数在几年后才出现药疹。例如,摄入砷后几年可引起皮肤鳞屑、颜色改变,甚至癌变。 【诊断】 引起皮疹的原因很多,常常不用作实验室检查就可确诊为药物引起的皮疹。要判定是哪种药物引起的就很困难,因为只要很少量的药就可引起药疹,又可在服药后很久才出现,在停药后可持续数周或数月。服用的每种药都是引起皮疹的可疑药物,包括非处方药,甚至眼药水、滴鼻剂和栓剂都可能是病因。有时确定致敏药物的唯一方法是不得不停用所有药物,但维持生命的药物除外。只要可能,用与其化学结构无关的药物代替。如果没有药物代替,可将这些药物,每种单独用一段时间,看哪种引起反应。然而,如果患者对这种药物已有严重的过敏反应,这种方法可能是危险的。 【治疗】 大多数药疹在致敏药物停用后消失。若皮疹干燥或发痒,可用皮质类固醇软膏缓解症状。虽然大多数荨麻疹未经治疗会很快消失,但还是需要口服抗组胺药物或皮质类固醇。严重的皮疹可注射肾上腺素或皮质类固醇激素治疗。 常见由药物引起的皮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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