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、实验动物及动物实验设施的要求 《实验动物科学》

二、实验动物及动物实验设施的要求

(一)普通动物(通常动物)

1.外环境条件:

(1)院容整齐、清洁、定期消毒;

(2)有一定的绿化面积;

(3)应有专用的垃圾、动物尸体的存放处,并应及时清除;动物尸体须在24小时内焚烧或按有关规定处理;

(4)动物室附近不得饲养非实验用的家禽家畜。

2.动物室建筑条件:

(1)要达到一定的建筑标准;

(2)中小型动物饲养室进出口不得直接对外,应有缓冲间;

(3)玻璃窗加防昆虫的纱门纱窗;

(4)天花板光洁、能消毒;

(5)地面平坦、地面及墙壁能洗刷;

(6)要有自来水和封闭式的下水道(防止野鼠窜入);

3.饲养室内环境条件:

(1)室温应在18度至29度之间(年温差)(大、小鼠、豚鼠、地鼠等);

(2)相对湿度60%±20%;

(3)空气中氨含量应低于20ppm;

(4)室内噪声60分贝以下;

(5)饲养室内要整洁,无杂物、污物、无蚊、蝇、蟑螂等。

4.笼、饲具条件:

(1)应使用易于清洁消毒及操作的笼具;

(2)饲具及饮水用具应能进行消毒,不生锈者。

5.管理条件:

(1)制度:要有动物室规程,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,工作定额;

(2)工作记录:有笼卡,有饲养室日记,有动物帐目;

(3)环境记录:温度、湿度等要如实填写;

(4)人员卫生:要穿清洁的工作服,戴工作帽,口罩,手套,工作鞋等;

(5)铺垫物要消毒;

(6)要有动物室工作人员专用的洗澡设备。

6.卫生防疫设施:

(1)要有洗刷、消毒设备和制度;

(2)有隔离、检疫设施以及防疫措施。

(二)清洁动物

除达到普通动物要求之外,还必须达到下列各项要求:

1.建筑条件:

(1)尽可能做到清洁与污染分开;

(2)门、窗要达到密封的要求;

(3)有缓冲间;

(4)有沐浴室或更衣室。

2.饲育室内环境条件:

(1)相对湿度 60%±5%;

(2)室内噪声在55分贝以下;

(3)换气装置:强力通风,有中效过滤,有空调装置;

(4)换气次数:全新风8次/小时,室内为正压;

(5)室内无昆虫;

(6)室内照明:明暗各12小时左右,或符合要求的自然采光;

(7)饲养室内墙壁的较低部位及地面每周消毒两次;

(8)排污物(包括铺垫物等)设施应是半封闭式的,能进行消毒,以防交叉污染。

3.管理条件:

(1)工作服、帽、饲料、笼、饲具有等要消毒;

(2)工作人员进入饲育区之前,最好要沐浴更衣。

无特殊病原体动物与无菌动物设备的要求,各单位可根据相应的病原菌和病毒检定标准而自行处理。

(三)实验动物实验室

动物实验室的检定标准最低要达到相应的实验动物饲育室的标准。具体要求参照上述条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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